绍兴优尼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物干细胞生物医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绍兴优尼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物干细胞生物医药项目
建设单位:绍兴优尼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建设地点:绍兴市柯桥区齐贤街道光明居,地块东至区界,南至其他项目地块,西至规划道路,北至区界
建设规模:绍兴优尼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拟投资50000万元,总用地面积1472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8225平方米,购置干细胞注射液生产线设备、研发及质检设备等,实施生物干细胞生物医药项目。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次评价涉及的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项目周边的居民生活区等,包括柯桥区齐贤街道、马鞍街道和萧山区益农镇及其下辖的光明居委会、曙光居委会、陶里居委会、寺桥村、镇龙殿村、星联村等行政村,评价范围内环境空气为二类区;项目附近地表水体主要为下方桥直江、夹灶村河江、小建湖河等,为Ⅲ类水体;项目附近地下水保护级别为Ⅲ类;项目拟建地土壤为第二类建设用地,土壤评价范围内主要保护目标为周边居民、农用地等;项目拟建地位于绍兴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根据《绍兴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绍市环发[2020]3号),所处的声环境功能区为3类,评价范围内主要声环境保护目标为夹灶等居民区。
三、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的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中的细胞培养废气、消毒废气、热压废气和危废贮存库废气等,各类废气产生量很小,污染因子均能满足相应排放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本项目产生废水主要为空调冷凝水和生活污水等,空调冷凝水水质洁净,经收集后全部回用,生活污水经地埋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污水管网送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根据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结果,项目废水对附近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接受;项目厂区采取了有效的分区防渗措施,在切实落实各项防腐防渗措施后,对附近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可接受;本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分类分区贮存,且均能得到安全合理处置;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空调机组、空压机等设备产生的运行噪声,经降噪措施后,厂界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要求,周边声环境保护目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四、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细胞培养废气、消毒废气、热压废气和危废贮存库废气,各类废气产生量很小。其中,细胞培养废气经高效过滤器过滤后随洁净空调换风外排;消毒废气、热压废气等产生量极少,经洁净空调换风外排;危废贮存库内各类危险废物采取密闭贮存,基本不会有废气排放。根据分析,项目产生各类废气中的污染因子均能满足相应排放限值要求。
本项目产生废水主要为空调冷凝水和生活污水等。空调冷凝水水质洁净,经收集后全部回用;生活污水经地埋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污水管网送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不直接排放。根据分析,项目排放废水能满足《生物制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23-2014)等文件相关排放限值要求。
本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一般包装材料、废组织及组织液、含血液废液及沾染血液废耗材、生产废液、研发及质检废物、不合格品、废一次性耗材、废空气过滤器、废危化品包装材料和生活垃圾等。其中危险废物(涉生物活性物质的危险废物经灭活预处理)委托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一般工业固废由工业固废回收处理单位综合利用或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负责清运和处置。综上所述,项目产生的各类固废均能得到安全合理处置。
本项目对空调机组、空压机等产噪设备采取一系列隔声、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企业从生产、原辅料等贮运、危废暂存等多方面积极采取防护措施,加强风险管理;做好设施设备日常管理和维护;做好风趣防渗等措施;做好各项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风险事故发生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使风险事故对环境的危害得到有效控制。
通过采取上述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运营期间对环境的影响是可接受的,区域环境质量等级维持不变。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要点
绍兴优尼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物干细胞生物医药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绍兴市柯桥齐贤2021-03地块,地块东至区界,南至其他项目地块,西至规划道路,北至区界,项目总投资50000万元。日常营运过程中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及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所排污染物满足总量控制要求;符合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要求;经分析,项目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建设单位承诺切实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措施,严格执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制度。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绍兴优尼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物干细胞生物医药项目建设环境影响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评文件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需了解本项目环境影响情况,可通过本人亲访或电话、信函、即时通讯软件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查阅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有关内容,如需了解进一步的信息,可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咨询,公众查阅和咨询的期限为本次公示期间的10个工作日内。
本次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7日~2025年4月21日。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将征求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等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主要采取网络公示以及在项目所在地周边镇/街道、行政村公示栏张贴公示的形式。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拨打电话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及本次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本次公示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4月7日~2025年4月21日。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反馈意见的,应当将书面意见、个人姓名、住址及联系方式等送交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也可另外抄送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负责审批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其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九、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公开方式及时间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报送生态环境审批部门审批前将进行全本公示,报告书全文公示版可在建设单位企业网站或其他相关网站公开下载查阅,全文公示时间由环评报告报送审批的进度而定,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联系方式。
十、生态环境部门、环评单位和项目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绍兴优尼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经理 电话:13957511908
环评单位:浙江工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工 电话:13819506523
地方生态环境部门: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电话:0575-88604938
柯桥区行政审批局 电话:0575-84125977
公示发布单位:绍兴优尼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日期:2025年4月7日